
来 源:
四川广元党政公众网
时 间:
2008-01-30
我市已于11月29日被四川省环保局列为全省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试点市。这将对我市的环保工作起到很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据了解,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是新形势下推进环保工作的必然要求,是省委、省政府统筹城乡工作试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强化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创新环保工作机制将起到推动作用,对全省其他地区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做好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具有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
省环保局要求我市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和省环保局有关文件执行,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规划,确定具体项目,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环保局。
省环保局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在城乡环保设施建设、饮用水源保护、重点小流域综合整治、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主要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生态环境检察试点、完善城乡环境保护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给予我市指导和支持,在环保资金安排上将给予优先考虑。将适时对我市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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